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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资讯

关于做好汛期供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
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,各供热企业,各有关单位:

   当前,我市已进入主汛期,近期将出现强降雨过程,供热工程施工安全进入关键时期,为落实好全市城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做好汛期供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,杜绝各类事故发生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  一、加强领导,进一步提高对防汛工作的认识。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、各供热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市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目标责任制的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牢固树立“宁可备而无汛、不可汛而不备”的思想,提高主动防汛意识,防患于未然,切实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,确保汛期施工安全万无一失。要结合全市防汛应急预案,制定和完善供热工程防汛应急预案,进一步明确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,同时,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防汛应急演练,提高防汛意识和素质;要严格落实防汛目标责任制,做到目标明确,责任到人,无缝覆盖,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靠前指挥,并保持联络畅通,做到指挥得当、行动迅速、处置果断、措施可靠;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,及时发现和处置汛情、险情;事故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做到“人员、物资、措施”三到位,备齐、备足、备好防汛应急物资,保证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随时处于紧急待命状态,确保紧急情况时“有的用,用得上”。

   二、突出重点,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要按照“分级管理、分级负责”的要求,组织对供热工程施工防汛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、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,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、运输道路、边坡基坑支护、脚手架工程、施工用电以及住宿和临时围墙等关键环节,查缺补漏,填平补齐,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,做到“部署有检查、措施有反馈,整改有跟踪,责任有追究”。对重点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、隔离和警示标志,基坑和沟槽等要及时回填,不能及时回填的,要进行围挡、警示、监护,防止对行人和过往车辆造成伤害。对丢失、破损的井盖要立即补齐和更换,对易发生冒溢、移位的井盖通过锁闭固定、加装安全防护网等措施,必要时要安排专人值守,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安全需要。

   三、加大措施,切实抓好汛期安全施工工作。要随时了解汛期天气情况,及时调整施工方案,采取针对性措施,确保汛期供热工程施工安全。轻微降雨情况下如具备施工安全条件确实需要继续施工作业的,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,重点预防坍塌、滑落、触电等事故发生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施工,如出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况,应立即停工,确保万无一失;强降雨期以及雷电、冰雹等极端天气下,所有工地要立即停止施工作业,并做好人员防护以及施工现场的加固、防护、隔离、巡查等工作,防止倒塌、塌方、雷击、雹击、坠落等事件,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,其他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;在恶劣天气结束、施工恢复之前,要组织、监督施工企业逐个工段、逐个环节、逐个部位进行现场检查,确定没有隐患之后再开工,确保施工安全。

 

 

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

2013年7月8日